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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 12/31前 昇恆昌聯名卡新戶,任刷一筆不限金額 送300刷卡金 (已過期)
昇恆昌聯名卡新戶,任刷一筆不限金額 送300刷卡金 (2012/10/12)
國內0.5%現金回饋,國外最高1.5%現金回饋
活動名稱:昇恆昌聯名卡2012年Q4新戶首刷活動
活動期間:2012/10/1~2012/12/31
活動對象:首刷活動-申辦昇恆昌聯名卡前六個月內,未持有任一台新信用卡之新戶,始可參加
活動辦法:活動期間,新戶成功申辦昇恆昌聯名卡正卡,
核卡後30天內刷卡1筆不限金額,即可獲「首刷禮: NT$300刷卡金」。
注意事項:
1.新戶指辦卡前六個月內尚未持有台新銀行信用卡,並於2013/1/10前核卡者,核卡日期以台新銀行系統資料為準,刷卡消費日期以「消費日」為基準,僅正卡消費金額計算回饋乙次。
2.首刷活動-該刷卡金將於每月15日計算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下期帳戶中以折抵消費,恕不得要求折換為現金或其他商品。回饋日期如有調整或變更將另行於台新銀行官網公告。
3.該刷卡消費金額乃指一般消費,但下列項目除外: 學費、公用事業代繳費用、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
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費等)、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
4.刷卡消費項目如為分期付款交易,以活動期間內之每期分期金額為計算基準;且符合本活動之刷卡消費交易,持卡人如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均不列入消費回饋範圍內。
5.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金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
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6.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台新銀行信用卡網頁公告為準。台新銀行保留調整、變更及同意持卡人參加本優惠之權利。
優惠區域: 全台
優惠日期: 2012-10-12 ~ 2013-01-01
分享網址: https://goo.gl/uZjPd
相關連結: http://www.taishinbank.com.tw/personal/card/news.jsp?SESSIONID=&fid=F31010000&rowId=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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