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全家超商刷台新卡買遊戲點卡 紅利3倍送 (已過期)
全家便利店刷卡買遊戲點卡,紅利點數3倍送。 (2012/03/13)
一.活動名稱:全家便利店刷卡買遊戲點卡,紅利點數3倍送。
二.活動對象:台新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含VISA金融卡)
三.活動期間:2012/2/7~2012/3/31
四.活動內容:活動期間至全省全家便利商店刷台新銀行信用卡(含VISA金融卡),購買遊戲點數,即享該筆消費紅利3倍送(回饋上限3,000點,含原本1倍,每人限回饋1次)。
五.注意事項:
1、活動回饋之3倍紅利點數,包含既有之紅利點數,幸福加值卡既有2倍紅利點之權益者,台新銀行將以最優之紅利活動為計算基準,恕不得與本活動重複回饋。【權益自由選】選擇刷卡金回饋之客戶,若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仍是獲得紅利,不得轉換成刷卡金,若消費級距符合2倍以上紅利者,仍可取得額外2倍紅利。
2、以正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後僅持有VISA金融卡、白金商務卡、太陽卡或加油卡等無紅利點數權益者,如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其可獲得之紅利點數將轉換為現金回饋(即以紅利點數1點=0.06元計算,並以1元為單位,不足1元一律以四捨五入計),若同時持其他有紅利點數的信用卡則回饋紅利點數;若僅持有GreenLife卡則回饋綠能點數(1元=1綠能點數)。本活動不與其他活動/權益重複回饋之,回饋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或變更回饋內容等。
3、正附卡合併計算最高回饋上限為3,000點(含原有之紅利點數),預計於2012年5月(以台新銀行實際作業為準)統一撥入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本活動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持卡人亦不得要求變更回饋內容或折換現 金。
4、倘持卡人於紅利點數實際回饋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訂單、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其他原因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持卡人所持信用卡有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有其他信用貶落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各該筆交易訂單金額即不得列入計算。倘持卡人於紅利點數回饋後始退貨或取消交易訂單者,台新銀行有權得逕行取消原已回饋之紅利點數。
5、本活動適用地點為全台全家便利店門市。
6、台新銀行保留變更或調整活動內容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活動適用商店及詳細內容請參閱台新銀行網站(www.taishinbank.com.tw)公告,其他未盡事項,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優惠區域: 全台
優惠日期: 2012-03-07 ~ 2012-03-31
分享網址: https://goo.gl/H8sDM
相關連結: http://www.taishinbank.com.tw/personal/card/news.jsp?SESSIONID=&fid=F31010000&rowId=1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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